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回应:发热患儿无核检证明被拒诊身亡
6月15日,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发布声明称,近日,有媒体刊登了我院一例患儿的诊疗情况报道。医院高度重视,对事件展开专项调查。经查,孩子出生于2021年4月23日,出生后三天到我院就诊。他被诊断为疑似先天性巨结肠,并因低蛋白血症住院17天。5月28日凌晨因腹胀发热再次到我院就诊。孩子病情进展很快,生命垂危。虽经积极救治,仍于5月29日7时24分不幸去世。我们对此深感遗憾!
2021年6月,孩子的家人向当地法院起诉。2022年5月,医学会召开医疗事故鉴定会,并出具鉴定结果。目前,该案仍在审理中。我院将积极配合调查,并根据法院审理结果进行处理。
据济南时报·新黄河客户端此前消息,河北石家庄一位母亲在社交平台发帖称,2021年5月28日凌晨,其刚出生的孩子因肠梗阻进入河北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(以下简称省二院)治疗。因为发热症状,在急诊科被拒,于是住进了收容病房。进入收容病房后,医生并没有按照治疗措施对新生儿肠梗阻进行治疗,而是告诉他等白班医生上班后再进行治疗。
7点50分左右,宝宝口鼻排出粪便,休克。收容所病房不具备抢救条件。医生拒绝将孩子转到PICU(儿科重症监护室)抢救,理由是没有核酸报告。11点51分左右,核酸结果出来了。在医院领导联系后,婴儿被转移到PICU,经过19个小时的抢救,宣布死亡。
2022年5月18日,石家庄市医学会召开医疗事故鉴定会,鉴定结果为一级医疗事故。省二院负次要责任,婴儿家长负主要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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